2016年8月25日下午,四部委出台了P2P监管暂行办法,首先确立网贷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很多条例也是打击了一大片P2P平台和用户。
我们先来看看这个13项明确禁令!本质真的很好!
1.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2.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3.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4.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5.发放贷款,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7.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8.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9.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10.故意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
11.向借款用途为股票投资、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12.从事股权众筹、实物众筹等业务;
13.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整理成易懂的白话!
1.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记住,你就是个信息中介、你就是个信息中介、你就是个信息中介!
2.所以,做好自己的本分,该披露的信息就别藏着掖着了。
3.线上才是你活动的大本营,最好少去甚至别去线下嘚瑟(如果是核实信息另当别论),还在到处开门店的,都收敛收敛吧。
4.你没资格向投资人承诺保本保息(你的承诺不可信),不过,可以拉上第三方机构来做担保。
5.监管无处不在,都老实点,银监会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各有各的分工,会一起盯着的。手续不全的,趁早补吧。
6.千万要小心那些负面清单,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一旦不小心上了哪个黑名单,你就惨了!
7.有很多事情是不能做的,自融、资金池、发售银行理财等金融产品、从事股权众筹或实物众筹、开展类资产证券化、债权转让……回去一条一条都抄下来,以上这些统统不行!
8.别总想着干大的(那是银行的事儿),要以小额分散为主,如果不明白,那么记住了:一个人在一个平台上的借款上限是20万(在多个平台上的借款上限是100万)。一个企业在一个平台上的借款上限是100万(在多个平台上的借款上限是500万)。
9.资金存管的具体办法还没研究出来,现在都别胡乱猜想了,资金存管要求肯定不会松。
10.嗯……知道大家都有难处,所以给12月的过渡期,这段时间,都各自琢磨琢磨以后该怎么办吧。
看完后的第一个感觉就是银监会这是赶着p2p平台做消费金融,三农贷款,小额信贷,问题是小额信贷在目前的金融关键实际上已经无法生存,互联网金融的融资成本跟一般的银行和小贷公司根本没法比,利率决定了风险同时也决定了客户群体,以行政手段干预市场化的机构必然会造成很多真正想做事情的人进退两难,目前的金融市场是大量保理,银行,信托,券商围着上市公司以及上市公司上下游贷款,而中小企业根本无人搭理,这几年互联网金融行业虽然混乱,但是毫无疑问成为了这些中小企业融资的第一选择,限制借款金额不仅提高了平台经营成本,同时让大量中小企业重新回来了之前融资难的困境。十二个月的整改期限,我们拭目以待。